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开课动态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开课日期:2008年10月28日(暂定)
开课日期:2008年7月26日
开班形式:集中班
开班形式:周末班(周六或日上课)
考试日期:2008年11月上旬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9月底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7月25日
招生对象: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有志从事育婴职业人员或对婴儿教育感兴趣的人员。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招生对象: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及准妈妈、新妈妈和有志从事育婴职业人员或对婴儿教育感兴趣的人员。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 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